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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电动车充电有新规!安装充电桩势在必行


天津市消防部门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平台,从2021年年初至今,已经受理因电动自行车堵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件217件,私搭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充电的280件。




天津发布电动车充电最新规定▼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9月27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了《天津市消防条例》,将于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二条




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电动自行车管理,防范消除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火灾隐患。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新建、改建、扩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以及充换电设施。




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范和标准,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以及充换电设施设备;鼓励已建住宅小区、单位办公场所划设相对集中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以及充换电设施设备。
天津市消防部门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平台,从2021年年初至今,已经受理因电动自行车堵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件217件,私搭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充电的280件。


天津发布电动车充电最新规定▼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9月27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了《天津市消防条例》,将于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三十二条


加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电动自行车管理,防范消除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火灾隐患。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新建、改建、扩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以及充换电设施。


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范和标准,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以及充换电设施设备;鼓励已建住宅小区、单位办公场所划设相对集中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以及充换电设施设备。




禁止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当符合用电安全要求。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停放充电管理等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做好巡查、检查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在禁止停放区域充电。


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新规之下如何安全充电?▼


电动自行车“进屋”为何屡禁不止?为什么有些车主宁愿冒着巨大的风险,也要把整车或蓄电池提到家里充电呢?


事实上,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续航问题”。


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其实并不难。当下市场上主流的万辉新能源“兖充电”智能充电桩设备,拥有充满自停、自动检测功率、短路/漏电/过载保护等功能。




运营商则可以通过手机、电脑查看设备运营状态,后台及时推送消息提醒,可随时查看电站运营状况。


总体来说,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是必然趋势,未来将作为基础设施,普及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希望大家能将充电安全问题重视起来,切勿违规充电,避免充电火灾事故的发生。(天津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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